镇(乡)选举委员会公告 第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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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冬雪 2017-01-04 15:57:09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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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市、县人大常委会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县将在今年底前完成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镇(乡)选举委员会在县委、县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主持镇(乡)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 二、镇(乡)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并实行差额选举。 三、2016年10月18日为力洋镇选举日。凡具备选民资格,应在力洋镇参加选举的年满十八周岁(1998年10月18日即农历戊寅年八月廿八零时前出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应在规定的选区进行登记,依法行使选举权利。 四、为保障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破坏选举,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以金钱或者其他财物贿赂选民或者代表,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二)以暴力、威胁、欺骗或者其他非法手段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三)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或者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四)对于控告、检举选举中违法行为的人,或者对于提出要求罢免代表的人进行压制、报复的。根据选举法规定,公民参加各级人大代表的选举,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接受境外机构、组织、个人提供的与选举有关的任何形式的资助。以上述违法行为当选的,其当选无效。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开展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换届选举试点工作,是全县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希力洋镇全体选民增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意识,以主人翁姿态,积极参加选举活动,行使管理国家的民主权利。 双楼乡选举委员会 二〇一六年9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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